四、简述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。
答:(1)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、建立民事法律关系时,必须将有关的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,禁止隐瞒或欺骗对方当事人;
(2)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后,双方当事人应当恪守信用,认真履行各自的民事义务;
(3)发生损害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,避免或减少给对方造成的损失。
五、简述民法中的公平原则。
答:公平原则也是由商业经济活动中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民法准则的,我国《民法通则》中规定的公平原则,其基本要求是:
(1)民事主体应当本着公平的观念进行民事活动,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;
(2)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平利益;
(3)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在依法的同时做到公平合理,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时应按公正、合理的精神处理民事纠纷。
六、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。
答:民事法律关系,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,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。
(1)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。
(2)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。
(3)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。